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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菏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菏办发〔2017〕71 号)和《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曹职能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县编办已汇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填报的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附件中的清单,于10月16日17:30前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本部门(单位)通知公告板块公布。 联系电话:3239239
附件:1.曹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事项清单(2017年9月,第一批公布) 2.曹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2017年9月,第一批公布) 3.单位名单 曹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3: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金融办、财政局、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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