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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712-4799 上传时间 2017-12-4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4 浏览次数: 311 字号:[ ]

切实做好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

工作的通知

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及有单位:

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监管,预防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建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各工程参建方要提高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建筑扬尘易产生的原因、地方,对重大危险源扬尘污染源真正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工程参建方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进入冬季施工,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教育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进行,要有针对性、实用性,不得走过场。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的发生

工程参建方要将“防火、防冻、防滑、防触电、防中毒防污染”作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和扬尘治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到要求

1、做好农民工的管理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登记在册,并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的佩戴使用情况等

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掌握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知识,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强化现场防冻、防滑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御寒工作。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对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更换。要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要严格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强化现场防中毒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施工企业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和室内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6、强化施工机械、基坑的防护管理。重点做好机械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安全可靠。要加强对已开挖基坑的防护,采取设置围栏、树立警示牌等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回填,杜绝发生人员、牲畜坠落事故。

7、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8、强化建筑扬尘治理措施。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7菏泽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建办201743号)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务必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到“7个100%”要求;在2017-2018年冬季采暖季期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各规模以上建筑工地要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县建工局平台联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各工程参建方要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扬尘治理大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县建工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在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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