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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我县将集中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等四类风险的专项行动,根据《曹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曹综治〔2017〕3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我县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瑞事件、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为基本手段,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调动我局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团结、教育、转化为主,团结和争取大多数,全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抓早抓小,力争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用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实现最佳的效果。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排查重点 1、涉军群体; 2、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3、在建工程安全事故风险隐患; 4、与我单位有关的上访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多次进京到省反映问题的人员。 三、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1、人事股要全面掌握我单位涉军人员基本信息,实时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并按照县里要求,将《曹县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览表》及《曹县防范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览表》在每月15日和月底进行统计报县信访局。 2、清欠办要全面排查全县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重点项目增加督导频次,对有诉求的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视具体情况,跟踪解决到位,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并按照县里要求,将《曹县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览表》及《曹县防范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览表》在每月15日和月底进行统计报县信访局。 3、安全监督站要增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排查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标准的工地能立即整改责令项目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该停工的停工,直至达到安全标准,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胡广田 建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晓峰 建工局副局长 蔡卫国 建工局副局长 王 勇 建工局党组成员、建安集团总经理 万洪升 建工局党组成员 姚宗亮 建安集团副经理 成 员:赵爱平 法规股股长 刘孟明 人事股股长 李晓林 清欠办主任 刘 伟 市场办主任 郝正文 安全站站长 李 飚 质监站站长 2、完善齐抓共管机制 各下属单位、股室要认真抓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拾遗补缺,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3、加大督导力度 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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