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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76-4792 上传时间 2017-6-1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6-1 浏览次数: 318 字号:[ ]

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菏泽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菏安发〔2017〕22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曹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曹安发〔2017〕23 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 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菏泽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安发〔2017〕22号)、《关于印发<曹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曹安发〔2017〕2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筑系统实际情况,制定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坚持深入建筑工地、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确保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程建设主体单位要通过办“安全月”板报、设“安全月”宣传专栏、组织安全宣誓活动、举办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在主流媒体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人心。二是组织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人员深入重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开展宣讲活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建筑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县建工局组织建筑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省、市、县级标杆企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咨询宣传活动。6月16日,在王光大厦路口附近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公众宣传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广大建筑工人、群众,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各参与单位参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将集中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建设结合起来,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凡是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查,凡是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立案,凡是立案的企业必须顶格处罚,凡是处罚的企业必须公开曝光,凡是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工整顿,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工。三是动员建筑工人、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方式、奖励办法,鼓励通过“12350”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四是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6月底前,对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迎接市安监局组织的交叉互查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县建工局围绕建筑施工内容,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指导企业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

(六)组织开展专题报道和监督举报活动。一是进行专题报道。依托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曹城时讯等媒体,走进施工现场,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动态、推广经验、找出差距、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题采访。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专题采访。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建设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靠上抓落实,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工程建设主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施工现场、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工程建设主体单位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督导调度。各工程建设主体单位要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县建工局将组织督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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