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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转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菏泽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次数: 4894 字号:[ ]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转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菏泽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现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菏泽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菏政办字〔2017〕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对于不再出具的村(社区)证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接续等工作,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办事创业。

对于在菏泽市以外的地区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指导所在村(社区)本着符合工作实际,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在其职责和能力范围内酌情合理予以出具。

 

    附件:菏政办字[2017]93号-公布社会证明材料清单 (1)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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