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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5-13 浏览次数: 1238 字号:[ ]

曹县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菏泽市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安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61日至630日。

三、全县性重点活动安排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6月在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同步进行。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安监、公安、交通、建工、住建、教育、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每个部门宣讲分别不少于7个乡镇办事处,并且每个乡镇办事处要覆盖到当地重点企业。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县电视台要在民生栏目,邀请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访谈;组织中央、省驻曹和县属企业负责同志,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当地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省、市、县级标杆企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新闻单位。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当天,各乡镇办事处要在镇驻地附近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咨询点(具体分工附后)。要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制作播出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各新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参加省“齐鲁最美安全卫士”评选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齐鲁最美安全卫士”评选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动员我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参与全省“齐鲁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按照“齐鲁最美安全卫士”活动进展,深入挖掘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省里推荐“齐鲁最美安全卫士”候选人。对获得“齐鲁最美安全卫士”称号的我县人员,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对获得“齐鲁最美安全卫士” 称号的其他人员,分期分批宣传报道。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发挥榜样的力量凝心聚力,推动工作,在全县安全生产战线上迅速掀起争创“一流境界、一流作风、一流业绩”高潮,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新闻单位。

(四)开展“乡镇长(主任)、企业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参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百名县(市、区)长、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安排,组织我县部分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及推进“两个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谈认识、谈体会、谈感受,谈思路、谈做法、谈举措,并撰写署名文章。自“安全生产月”开始,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分期刊发。各乡镇办事处在积极参与“乡镇长(主任)、企业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电视访谈、报纸约稿、网络直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交流、座谈和研讨等方式,宣传推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两个体系”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同时,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岗位应知应会”活动,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将其作为日常学习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一线。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水平。二是县安委会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依据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在本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两个体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明确执法标准、执法内容和执法范围,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要将集中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建设结合起来,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将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方式、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相关部门。

(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等精神,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三是认真组织观看市安全教育类电视专题节目《安全在身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企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报道形式,案例警示和查找问题相结合的报道形态,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所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向全体员工做出表率。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采取下谈一级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人员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责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县政府安委会要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现场观摩、指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九)组织开展专题报道和监督举报活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内主流媒体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进行专题报道。依托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曹城时讯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制和政策措施、两个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内容,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开展专题采访。结合省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活动,组织部分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兴安专题行和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三是举办专题活动。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对涉及的非法违法行为移交相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真查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一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五级五覆盖。结合省正在开展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打造安全文化品牌,强化安全自我约束。二是指导各企业,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7〕4号)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筛选审核后,向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推荐,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宣传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主人翁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二是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继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双十佳评选表彰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五好文明家庭”、 “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四、各乡镇办事处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县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县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2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督导调度。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导组对各辖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考核。

请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曹和县属企业于5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31日和7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安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风

电话(传真):0530-3211826

电子邮箱:cxajj2010@126.com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咨询日安排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1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咨询日安排

 

1.活动时间:616

2.组织单位: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建工、交通、公路、经信、人社、教育、卫计、气象、地震、县社、文体、农机、供电、联通、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

3.活动地点:

1)大隅首:由县安监、公安、县社等部门负责设置;

2)王光大厦路口:由县建工、国土、文体等部门负责设置;

3)汽车站路口:由县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负责设置;

4)跃进塔路口:由县地震、气象、卫计、联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设置;

5)田庄路口:由县经信、农机、公路、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设置;

6)电厂路口:由县住建、教育等部门负责设置;

7)银座广场:由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设置。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9.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0.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6.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7.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8.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9.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20.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附件3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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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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