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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业: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安发〔2017〕35号)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安委会研究制定了《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省、市、县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曹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7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安委明电〔2017〕3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17〕4号)、7月1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安发〔2017〕35号)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快严”紧急执法行动,深化“打非治违”和“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安全生产秩序,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和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精神及近期孙爱军书记、解维俊市长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提出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摸清全县安全风险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6月22日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动员部署电视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有机衔接、压茬进行、统筹推进。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执法检查、督导巡查贯穿始终,随查随治,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县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利、电力、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企业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全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以及企业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自查自纠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行业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突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对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各包乡镇办事处督查组(见附件1)对乡镇办事处督查要全覆盖,县政府安委会各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各重点牵头单位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2)。 (三)政府督查。县政府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查、检查。县政府14个包乡镇督查组,要按照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每月对所包乡镇办事处进行一次工作督导。督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的具体措施落实等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化工、“土小”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7月) 1.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2.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实名制监管要求,对辖区内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排查,列出清单,“定格、定责、定人”,逐一细化明确属地管理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等“三方”的具体联系督导责任人员,实行铭牌式管理,做到实人、实名、实管、实效。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停产半停产关闭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企业情况逐一建档,纳入网格实名制监管,包保人员将每天的监管情况上报至县安监局汇总备案,采取切实有效地、针对性地应对措施,确保我县停产、半停产企业及关闭企业过程中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各类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于7月底前报送县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于7月28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将充实完善后的网格化实名制“一乡一册”、“一行一册”经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乡镇办事处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措施,统筹推动。(9月至10月) 1、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3、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要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通过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完善接报和查处机制,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4、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5、强化工作考核。国务院安委会9月份将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省政府9月份也将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要抽查县区、乡镇、部门和企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主要性和针对性,要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不断地完善工作措施,整改薄弱环节,提高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学习贯彻省委刘家义书记和龚正省长在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刘家义书记提出的“六问”,对照自身,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统一思想,改进作风,采取扎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拿出全部精力、全身心投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办主任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以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实而又实的作风,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三)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包乡镇办事处督查组和县安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辖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凡发生亡人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县政府安委会将约谈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及实施方案于7月18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每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情况;10月25日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汇总后报市政府安委会。 联系人:魏风 联系电话:3211826 电子邮箱:cxajj2010@126.com 附件1:县政府包乡镇办事处督查组名单 附件2: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一览表 附件3: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4: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包乡镇办事处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查庄寨镇、砖庙镇; 第二组:县经信局:负责督查孙老家镇、安蔡楼镇; 第三组:县教育局:负责督查楼庄乡、常乐集镇; 第四组:县公安局:负责督查邵庄镇、朱洪庙乡; 第五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查青堌集镇、苏集镇; 第六组:县住建局:负责督查曹城办、阎店楼镇; 第七组:县消防大队:负责督查桃源镇、韩集镇; 第八组:县建工局:负责督查磐石办、侯集镇; 第九组:县安监局:负责督查古营集镇、王集镇; 第十组:县发改局:负责督查青菏办、郑庄办; 第十一组:县国土局:负责督查梁堤头镇、仵楼镇; 第十二组:县商务局:负责督查大集镇; 第十三组:县农业局:负责督查魏湾镇、倪集镇; 第十四组:县环保局:负责督查普连集镇、青岗集镇。
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一览表
注:表中未列出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惠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学忠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保红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刘继民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卫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素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李祥坤 团县委书记 魏东舒 县法院副院长 房文立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苗忠荣 县总工会副主席 仝麦全 县发改局局长 宁世强 县经信局局长 王 斌 县教育局局长 王付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成祥 县民政局局长 郭守民 县司法局局长 李 川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 王晓德 县人社局局长 师祥体 县国土局局长 朱 峰 县住建局局长 胡广田 县建工局局长 路成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岳宗文 县水务局局长 曾庆联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世珍 县农业局局长 袁 平 县商务局局长 冉令军 县财贸办副主任 孔繁星 县文体局局长 刘存华 县卫计局局长 李宇雷 县环保局局长 王 超 县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王振飚 县林业局局长 苗 丹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于凤鸣 县粮食局局长 王方中 县农机中心主任 李 玲 县地震局局长 田 鹏 县旅游局局长 范明伟 县公路局局长 智德学 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程春征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田 健 县煤炭管理局局长 刘瑞莲 县气象局局长 王新文 县供电公司经理 申世红 县烟草公司经理 付 伟 中石化曹县分公司经理 孙百技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陈培胜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健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裴洪言 县安监局局局长 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保红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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