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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关于印发《曹县2017至2018年度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8-18 浏览次数: 3347 字号:[ ]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关于印发《曹县2017至2018年度工业企业

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单位:

《曹县2017至2018年度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7年8月18

曹县2017至2018年度工业企业

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菏政字〔2017〕9号)、《菏泽市2017至2018年度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菏生态建发201712号)要求,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进,切实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采暖期峰值污染问题,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任务。水泥(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10月底前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炭素企业达不到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及省相关标准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停产。

二、实施时间

2017至2018年度冬季采暖季(2017年10月1日0时至2018年3月15日24时,遇提前供暖或延后停暖情况,可相应调整)。

三、重点工作

(一)焦化行业。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装煤、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未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装煤、出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

(二)电力行业。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且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可正常生产。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在10前停产。

(三)化工行业。碳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

(四)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物等民生任务的,全部实施停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根据县里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9月20日前报县政府备案。以上行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停产、限产,不得提前生产,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并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办事处是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应细致排查、周密组织、建立清单,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制定辖区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依照错峰方案,严格组织实施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对相关工业企业“停得住”、“控得严”、“有实效”。

(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工业企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

(三)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排查。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要求,严格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辖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企业情况清晰。

(二)细化方案。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行业明确采暖季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停产时限、停产方式、停产装置以及核查方式、核查标准和核查部位等,形成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要明确重要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以及督查检查安排;各乡镇办事处实施方案(含任务清单,于2017年820日前,报县经信局和县环保局备案,作为辖区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依据。2017年8月30日前,各乡镇办事处组织指导辖区相关工业企业逐一完成“一厂一策”的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相关企业实施方案报县经信和县环保局备案。

(三)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采暖季错峰生产相关工业企业逐一落实责任人。

(四)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对照错峰方案,早安排、早组织、早部署,通过周密组织、细致对接,帮助相关企业提早优化年度生产计划,在确保减排实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采暖季错峰生产对企业运营的影响程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推进。县环保局和县经信局要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体组织实施辖区错峰生产工作中,统筹协调、加强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应于采暖季期间每月1日和15日前,将前半个月的进展情况报县经信局和县环保局。

(二)完善信息保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冬季采暖季错峰生产信息保障机制,健全工作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部门、乡镇办事处、企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到位。

(三)注重舆论宣传引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促企业提前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加大生产调度,营造落实冬季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联合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要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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