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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征管秩序,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菏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菏财监〔2017〕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具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工商业户2016年度以及2017年1-6月份各项税款缴纳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对相关行业、企业及个人,重点检查税收征缴和欠缴情况;对医药行业、教育系统,重点检查会计核算、财经纪律,以及是否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一)税收征管机关征管质量
1.企业和工商业户纳税情况
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报缴纳,偷逃各种税款的行为;成本核算不实,随意核销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偷逃所得税的行为;以假发票、假施工预(决)算作为凭证虚列开发成本套取资金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编造假账、假报表、假凭证、应建账而未建账或账簿、凭证混乱等行为;拖欠税款、长期占用财政预算资金的行为;通过联营、合资、注册登记、连锁经营等形式违法转移利润、税收收入等行为;其他影响税收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
2.税收征收机关征管质量情况
是否存在人情税、关系税,是否利用职权在纳税征缴环节中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是否存在故意刁难纳税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先税后证”程序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越权减税、免税、退税、改变税率和税种、税款混库缴纳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会计信息质量
1.医药行业。一是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主要检查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从业资格,是否依法设置和编制了会计账簿,有无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关注医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销售费用和隐瞒收入等问题,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处理是否规范等情况。二是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医药生产企业,主要检查是否足额及时缴纳各种税款;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和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预算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预决算编报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预算,药品和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和处置是否合规,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等。
2.教育系统。近年来,由于教育体制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民办教育、个人办学、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一是公办学校,主要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益,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二是其他形式办学,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合理申报个人所得税。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阶段(8月15日—8月28日)。由国地税部门对所有欠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检查,拉出单位或个人截止2017年6月底欠缴税款情况(明细到税种),于8月31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9月1日—11月30日)。首先对医药企业、医院和教育系统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于9月中旬完成并形成报告;其次对企业欠缴税款、税收征管质量,以及医院和教育系统是否套取财政专用资金进行重点检查,于11月底完成并形成报告。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清理自报和重点检查尚未足额缴纳的欠税户,督促国地税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直至税款全部入库。对形成欠税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杜绝以后年度欠税情况发生。
四、检查方式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县委、县政府精心组织检查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涌为组长,以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孟凡珠、县财政局副局长陈观海、县国税局局长张富国、县地税局局长曹先银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副局长陈观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分口把关。国地税部门对所管辖的纳税企业,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将漏缴税款及时足额上缴入库。财政部门负责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税收征收机关征管质量工作的检查,并牵头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监察部门负责检查过程中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财政部门负责聘请县域外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对重点监控企业和工商业户进行评估检查,并牵头从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对事务所检查情况进行复核认定;税务部门负责调账及催缴税款入库。
(二)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本次检查主要深入查找重点企业、纳税大户欠缴税款情况,特别是对部分高销售收入、低税收贡献的企业,进行深入检查分析,坚持边检查、边入库,确保检查成果及时反映到财税增收上来。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认真收集证据,编写工作底稿。查处的问题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同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在复核过程中,一经发现中介机构人员在检查工作中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被举报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加倍扣减中介机构的服务费,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的服务费按照所查定偷逃税款的4%提取。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要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税款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金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征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530-3239776;举报信箱cxczjds@163.com 。
附件:曹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曹县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孟凡珠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陈观海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富国 县国税局局长
曹先银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王庆华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房文立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 峰 县住建局局长
陈建军 县房管局局长
董太辉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敏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赵文魁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评审和监督检查局局长 孙建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陈观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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