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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关于曹县老城中心片区(四期)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7-7 浏览次数: 1198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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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县老城中心片区(四期)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曹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曹县老城中心片区(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关帝庙街,南至钱塘江路,西至河沟,北至闽江路(以征收红线为准)。

二、禁止事项

本公告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征收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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