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曹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7 浏览次数: 56 字号:[ ]

曹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曹县国家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型税务机关的总目标,抓收入,推改革,优服务,强队伍,实基础,上下同心,对标实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现将曹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7年,曹县国家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查分析,科学分配税收计划,坚持收入督导制度。 2017年全年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3.73亿元,增长43.31%,增收4.15亿元;全部为国内收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曹县国家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全年落实各类税收优惠3.69亿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26.23%,其中已核准出口退税额4.89亿元、免抵额1.31亿元,各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1.17亿元,涉农行业及产品税收优惠1.53亿元,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0.20亿元,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税收优惠0.16亿元,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0.4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0.01亿元。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前提下,对重大减、免、退税审批事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既维护了国家利益,也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省局、市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曹县国家税务局坚持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申报材料,对增加的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文件的要求收取申请材料进行行政审批工作:对于材料齐全的事项,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减少无谓证明,取消不必要的的各类年审、年检以及各种公示外的收费。

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县局加强后续管理。定期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认真开展风险监控管理工作。定期筛选疑点数据,通过案头审核及时排除疑点,对于未能排除疑点的企业列入纳税评估对象。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及时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进行后续管理。后续管理实行案头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人员按户撰写工作底稿和核查报告,对纳税人享受优惠事项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实行全面税收检查。2017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我局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工作,进一步简化了税务审批流程,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是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曹县国家税务局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对落实税务人员“五个禁止”和领导干部“三项制度”再次进行了全面核查。要求每一名国税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和提前离岗人员填写由科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专项自查表》、 《税务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情况统计表》,深入进行自查,并保证不发生国家税务总局明令禁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五种行为。同时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根据上级局要求,曹县国家税务局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总局分批公布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省局公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清理税收执法依据,依法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及宣传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在全局试点开展了以梳理本岗位权力事项、学习掌握本岗位权力运行规范以推进全员学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的“梳理权力事项、掌握行使规范、促进全员学法”主题活动,梳理自身岗位的权力事项,摸清税收执法权力底数,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行权力清单的步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是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曹县国家税务局不断加强税收政策反馈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反馈工作质量。2017年,共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1篇。

七是加强市场监管。按照上级局的要求,曹县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新登记单位纳税人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12月1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一照一码”,有效的方便了税务登记办理,同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清理僵尸企业。2017年度,我局通过与工商部门数据比对分析,新增纳税人4542户。同时,我局进一步探索加强事后监管的方式和体系,借助大数据平台深入分析疑点,有效应对处理各类税收执法风险。

加强纳税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地税两局联合成立了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评定范围、评定指标、评定结果,并联合在网上发布了信用企业公告。2017年度我局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共有A级纳税人152户,B级纳税人1214户,C级纳税人323户,D级纳税人171户。对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进行了失信惩戒,将D级纳税人名单及时推送到工商、银行等部门,在工商管理、贷款发放等方面予以限制,发挥联合惩戒作用。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提高税务机关立法公众参与度。严格按照上级局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政府立法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活动,积极反馈税务部门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站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以便群众可以随时查阅、咨询,多层次多渠道地整理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修订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既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又审查其必要性、可行性,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17年,曹县国家税务局均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在总局修订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后,及时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各单位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局的要求,我局对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全面细致的自查,发现曹县国税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也不存在“虽未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但是内容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在本县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反复适用的管理制度”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依法、集体决策。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

二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根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文件制定了《曹县国税税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每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我局现有一名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县局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一同对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针对不同决策,分别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化解风险的处置预案。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对重大决策实行跟踪反馈,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并适时调整、完善或停止执行所作决策。

2017年,为推进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县局将“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内容纳入党组议事规则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一方面,强化基层人员配置。我局在编制范围内,加大2017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招录力度,新招录公务员原则上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各级政策法规部门专业化人员配置,确保法律专业人员专职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由法制员对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

另一方面,规范税收强制执行权,健全税警联合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执法体系,促进税收强制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曹县公安局派驻曹县国家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涉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案件移交审查工作,提高案件移送效率,确保涉税违法查办成效。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我局认真贯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与县地税局通过对双方行政处罚数据调研总结,统一制定了国地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全县税务系统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对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的要求,认真解读相关文件并制定了《曹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根据总局所下发的税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范本,重点对11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税收执法事项从执法环节、记录事项、存储类别、存储期限等方面进行列明。同时,税务人员通过配备具有录音、录像、照相等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以音频、视频形式对现场实施的税收行政执法事项过程进行记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行使得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让纳税人更放心。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税务机关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税收执法实际,制定了《曹县国税税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三是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一方面,县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公示范围,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执法项目公开化、执法结果透明化、执法监督日常化。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方式、多渠道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落实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公示、非正常户公示、欠税公告等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行说理式执法。运用辅导、建议、提醒、沟通、劝诫、说服等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减少了执法阻力。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和信息共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 2016年10月1日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运行,涵盖税务管理全环节,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对执行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系统功能的阻断、提醒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执法资格认证落到实处,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税收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一线工作。2017年,我局8名新录用公务员全部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借助数字人事与绩效考核平台对执法人员平时表现进行考核,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对办税服务厅外聘人员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和明确从事非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现各类执法事项工作标准明晰化、工作流程规范化。明确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办事程序、执法规程和惩戒监督措施,实现税收执法业务的全程覆盖和实时监控。

二是完善内部执法监督。2017年,通过重点督查、专项督察、日常督查等督查方式对内部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督察,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按照市局关于执法督察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发票管理情况、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以及税收征管方面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查摆出部分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率达到100%。 

另一方面,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县局召开内控工作部署会,详细组织部署各科室内控自我评估工作,成立内控评估专项小组,全面摸排内控风险,查找出单位内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形成评估报告与风险排查记录表,建立风险目录,有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方面,高度重视纳税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完善纳税人投诉制度,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依法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税收执法监督,实现社会监督的高效便捷;尊重并落实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监督意见;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对待和落实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

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以确责、履责、问责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税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落实,注重提高信访办理的方法技巧,加大自办案件的查办力度,充分利用执法监察、执法检查、税务稽查和案件审理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深入挖掘案源,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法律救济知识、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学习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行政调解工作合法、有序、高效。专题学习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了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必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这一新规定,对现行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岗位的执法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研究修改后的法律对税务机关带来的影响,探讨相关对策。2017年我局未发生复议和诉讼事项。

二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出现苗头尚未形成信访的问题,及时找有关单位和个人谈话,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按信访工作办理案件程序和要求制作人民来访登记表,对信访对象身份和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记录。在规范处理流程的同时,及时开展进行回访,告知其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与信访人充分交换意见。2017年,我局未发生信访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定的公开方法和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包括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规范等工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提供全面服务。将审批的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欠税情况及时发布;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措施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从法律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县局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2017年,县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原则,制定和实施了领导干部、税务人员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集中开展了四次依法行政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县局积极选派公职律师和法制岗位人员定期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通过考试等形式检测学习效果,以提升全局的法治理念。

二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强化税务部门普法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的氛围。2017年,县局组织开展了税收宣传月、录制宣传视频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了“税收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及手抄报征集评选活动。针对不同规模、行业纳税人的需求,县局开展了“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税企直通车”等专项辅导活动,让纳税人更加轻松学习税收法规。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税收法制机构的相关要求,县局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所辖的11个分局(所)全部设立了税收法制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方面,县局政策法规科配备3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法学硕士且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方面,推动法学专业人才归位。目前,我局共有法学专业毕业生6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专业人才1人,大部分配备一线税收执法岗位。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策法规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制骨干参加的法律专业团队。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及疑难案件听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应诉、复议、听证、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处置重大税务案件、开展重要建设项目、签订合同、解决各类纠纷等事项,应当征求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目前我局已于2017年9月1日与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全县国税系统高度重视,普遍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制定了《曹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下称《议事规则》)。根据《议事规则》要求,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临时决定召开会议。《议事规则》中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组织会议方式、决议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对推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县局党组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2017年,县局进行副科级领导干部、副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均对候选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进行重点考察。

三是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国税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各科室和各分局、所的法治国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以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果检验落实成效,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从制度上保证全县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四是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在2017年实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的办法,主要负责人在召开年度考核会议上,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详细阐述了县局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学法用法等方面的相关做法及工作成效,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低、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恰当运用法律,在实际执法中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纳秩序,对税收违法行为未能进行合法、及时、必要、适当的制裁和处理。

三是税收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严密。由于制度、人才保障乏力,当前存在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比如,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存在消极或畏难情绪,执法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四是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涉及全局,需要综合各部门工作事项,但目前有些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主动参与热情不高。

五是基层人力有待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少,尤其是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服务、牵头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目前,在已有的执法人员中,年龄阶层呈现老龄化趋势;同时,法规系统内既懂法律又懂业务和财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少,依法行政各岗位人才普遍短缺。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将依法行政放在全局的高度加以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依法行政相关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基础制度,优化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计执法监督制度,明确分工和细化依法行政内容,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二是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引领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格文书制作,规范税务文书送达,坚持同案同办,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确保规范、公正执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建议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招录比例,把系统内具备法律专业背景、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法规部门,做到人尽其才,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三、2018年工作思路和建议

2018年,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及今后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必须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提升站位,服务大局,以法治创建为抓手,以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内部监督为重点,夯实基础补短板,开拓创新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工作。结合我局实际,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行三项制度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并适时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督导检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努力建立起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其他领域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并由县局政策法规科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县局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管理。县局将在目前1名公职律师的基础上,继续引导符合条件的法学专业人才申请公职律师,引导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申请法律顾问,充实县局的法律人才队伍。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按照贴近时代发展、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的目标,注重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定期开展内容少而精、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

(四)探索税收法治创新

继续以实践推动创新,以创新指导实践。在做好各项法治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先进的法治理论。2018年,县局将深化正当执法责任豁免制度的探索,丰富相关的实践运用,以便于实现权力与责任相一致、权力控制与权力保障相统一。同时,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过程中做到“明事理、析法理”,消除纳税人的顾虑,保障纳税人知法、知情、知理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特此报告。

                                                  曹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7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山东省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2017-2020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主办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100107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