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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监测程序
一、水质检测的种类
(一)城、乡(镇)自来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 (二)二次供水(包括蓄水池水、水塔水、水箱水等)。 (三)地面水、地下水(包括深、浅层地下水、井水等)。 二、检测指标 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等,主要指标有: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目前开展25个项目)。 三、监测项目 (一)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二)出厂水和水源水按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开展25个项目)。 四、监测流程要求 (一)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指标规定,在标准全面实施前,以监测和控制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为目标,组织对当地饮用水水质开展基线调查,全面系统地掌握水质情况,研究确定当地与健康密切相关的需要重点监控的水质指标,探索建立水性疾病评估、预测体系,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介水疾病发生和流行。各地要结合供水单位日常水质监测资料,定期开展水质状况分析,加强风险管理。 (二)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实施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稳步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要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的指导,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学校饮用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检,严格供水单位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索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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