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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办理程序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4-12 浏览次数: 404 字号:[ ]
救助范围:
  全市,实行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市直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由市民政局救助。
救助对象:
  持有菏泽市常住户口,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救助标准和方式:
  2014年,城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每户每年一般不超过3000元,农村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每户每年一般不超过2000元。现金发放,每年一次。
需提交材料:
  ①户主书面申请;
  ②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学生证等证件;
  ③家庭成员收入、致贫原因及证明等;
  ④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发放临时救助金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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