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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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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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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介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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