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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8-18 浏览次数: 400 字号:[ ]

一、事项名称

学前教育资助。

二、办理依据

《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五、申请材料

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手册等贫困证明、申请表、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初。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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