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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义务教育转学须知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4-8-18 浏览次数: 381 字号:[ ]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备
  (一)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盖章的转学证。
  (二)学生的户口薄或户籍迁移证明、学生监护人的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承认的务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外省转入至我市的,由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管理人员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持上述材料(学生的户口薄或户籍迁移证明、学生监护人的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承认的务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理异动事项。
  三、我市转出至外省的,转学材料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审核后,市教育局会在学籍平台上定期操作异动。
  四、我省的学校、县区教育局在办理纸质手续的同时还须在学籍平台上做出相应的操作。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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