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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5-3-18 浏览次数: 399 字号:[ ]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3〕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有效遏制中小学生辍学现象,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进一步做好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以下简称“控辍”) 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控辍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全民族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在近几年的督导检查中发现,学生辍学现象依然存在,尤其在初中呈增长趋势。做好控辍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实施意见的需要,也是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需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的客观要求。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控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作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头等大事来抓,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为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控辍工作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菏泽市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市控辍工作的总目标是: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各县区要根据全市控辍工作目标任务,本着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制订年度控辍目标和工作规划,分年度落实各县区、乡镇和学校的控辍目标、任务、责任人、相关措施、督查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打好控辍攻坚战,确保全市控辍目标的实现。
  三、健全基本制度,全面构建控辍监控机制
  (一)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先由各义务教育学校及时通知招生片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校报名,然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新生入学信息审核汇总,统一印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交由学校通知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领取,未领取的,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到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于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
  (二)学籍管理制度。各县区要认真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做到建档及时、信息准确、流程规范,严格规范转学、休学、复学等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残疾儿童少年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学生考勤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做好考勤、请销假记录及存档备案工作,并实行缺勤跟踪,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积极探索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进行考勤。
  (四)辍学劝返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每年寒暑假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尤其要突出抓好初中二年级、毕业年级两个辍学多发关口,重点关注“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旦发现有学生辍学,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及时向辍学学生家长发放“督促复学通知书”,并积极做辍学学生家长的工作,督促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经多次教育无效,学校要在5天内将情况报告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政府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做好劝返工作。学生复学后要及时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销号,并密切家校联系,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其再次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五)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控辍工作台帐,将每一名辍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具体去向、辍学原因、劝返措施、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情况登记造册(见附件1),定期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及时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情况。对有辍学不报告或不明辍学原因、不明学生去向的学校要严肃处理。
  四、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控辍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构建齐抓共管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控辍工作的支持,构建齐抓共管机制。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切实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媒体等平台,采取“宣传月”、“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社会和家庭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增强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提高监护人家庭教育水平。
  (二)强化育人为本,规范办学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要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做到教书育人、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按照“四有教师”标准努力提升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要倡导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愉快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改变“满堂灌”、死记硬背、搞题海战术的方式,切实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课外作业量;坚持均衡分班,不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坚持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不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问题学生”等现象。各学校要制订“学困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实施计划,建立结对帮扶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心理及生活上的困难。
  (三)创新教育评价的激励导向机制。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全面、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学生文化课考试结果所占比重应符合要求,要把一年级建籍人数作为基数核算文化课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要将学生巩固情况纳入对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适当加大其所占比重。对控辍成绩突出的学校或个人要定期表彰,并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时,给予初中学校增加奖励名额。
  (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与乡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控辍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通过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把控辍责任落实到年级、班级、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家长,与级部主任、班主任、联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每个教师负责一定数量的学生,责任到人,包干到底,切实落实控辍目标责任。对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控辍工作实行随机督查,按照《菏泽市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3)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督导。各县区也要制定对学校控辍工作的考核办法,并于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控辍监督电话(市教育局控辍工作监督电话:5333184),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市教育局将对误报、瞒报学生辍学情况的单位严肃查处;对因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现象严重的县区、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在控辍工作中有何问题、建议或典型经验,可及时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5333184
  电子邮箱:hzjcjy001@163.com

  附件:1.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2.控辍目标责任书(样本)
     3.菏泽市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工作考核办法


菏泽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

附件2

控辍目标责任书
(供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参考)

  一、工作目标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总目标为:小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县区和学校可据此制定年度控辍目标。
  二、 工作要求
  (一)实行控辍目标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控辍工作的组织实施;班主任是控制学生辍学的直接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要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和家长委员会制度,采取校级干部联系中层领导、中层领导联系班主任、班主任协调科任教师及学生家长的管理模式,每个教师负责一定数量的学生,责任到人,包干到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中心学校及初中校长、中心学校校长要与小学校长签定目标责任书,中小学校长要与联系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层层签定责任书,各县区、各学校对此项工作每学期进行量化考核。
  (二)严格学籍管理制度。每名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学籍档案,做到建档及时、信息准确、流程规范,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
  (三)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学校要安排各班级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做好考勤、请销假记录及存档备案工作,并实行缺勤跟踪,及时将学生长期缺勤情况书面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
  (四)实行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班控辍情况报告单、控辍台帐等资料。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级应马上做工作,没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学校每月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对多方努力仍然辍学的学生,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使其能接受义务教育。凡是从外地返回的学生,由学校安排插入相应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还要协助学校统计相应的学籍信息,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五)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类乱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不给学生增加任何经济和学习上的负担。
  3.认真做好学生家访工作,采取电话、网络、信函、上门等形式做好家访工作,做到每学期每个学生普访一次,对于重点学生,争取做2到3次家访。
  4.严格师德要求,不歧视、谩骂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各级的相关规定。
  5.关心每一名学生。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制订“学困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实施计划,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三、 责任追究
  凡是年辍学率超过年度控辍目标的学校或班级,将取消校长或联系领导、班主任及联系科任教师的当年评优、晋级资格,量化考核的结果将与绩效工资挂钩。
  XX县教育局(章)                负责人签字:
  XX县      中心学校或中学(章)         校长签字: 
 
  XX县    中(小)学校(章)           校长签字: 
 
  班级联系领导签字:       级  班   班主任签字:
 
  联系科任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菏泽市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义务教育学校控辍工作总目标
  1.小学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2.初中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8.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二)学生年巩固率计算及划分办法
  1.小学学生年巩固率=小学毕业年级升入初中人数÷小学一年级建籍人数×100%。
  初中学生年巩固率=(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初三学生分流人数)÷初一建籍人数×100%。
  2.所有小学、初中控辍达标的县区,为合格,计满分;否则为不合格,按年巩固率÷目标值×分值计分。
  三、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一)控辍工作实行随机督查制度。
  (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督导。
  (三)对于随机督查中发现的控辍工作不合格的县区,实行重点监控管理,进行跟踪督查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在年度教育督导评估中扣减相应分值。
  (四)对于控辍工作不达标的学校,在县区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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